11 月 8 日淄博市住建局发布人才安居住房保障细则,企石企业网站推广哪家好
栏目:网络推广 发布时间:2024-11-07
11 月 8 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人才安全住房和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根据《新时代加强淄博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资发[2022]16号)政策原文:市、 ... 11 月 8 日淄博市住建局发布人才安居住房保障细则
    11 月 8 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人才安全住房和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根据《新时代加强淄博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资发[2022]16号)政策原文:市、区、县三级建设产权式、租赁式人才公寓。支持用人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人才公寓,对纳入本市人才公寓筹建计划的项目,根据承担筹建任务数量和建设质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中给予加分。完成。新入职淄博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高级工科班毕业生大专以上(含)以上、同等水平的人才可在淄博租用或购买人才公寓。对于急需的高端人才,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制定这些章程。

    1、事项名称及服务内容

    人才住房保障

    2、加工依据及加工要求

    (一)加工依据。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引进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资主发[2019]31号)、《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资人才公寓建发[2020] 1号)、《淄博市市级人才公寓配置实施办法》(淄博人才公寓建发[2020]3号)、《新时代加强淄博市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资主发[2022] ] 第 16 号)。

    (2)加工要求。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坚持“高端优先、统筹兼顾、分步解决”的原则,根据住房情况、综合考虑,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住房登记。综合考虑人才类型、引进时间、工作年限、家庭成员等因素,进行审核、分配,有效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3、保护对象

    淄博市人才公寓面向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包括淄博市高校、科研机构、中央及省属企业)新引进的人才配置。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市级人才公寓《淄博37条人才黄金政策》发布后(2019年11月21日后),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区划调整后)、淄博新区(规划后)调整))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店区注册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淄博市工业企业百强”开发区、淄博新区(根据政府公告最新名单动态调整)及新引进人才配置。符合市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工作所在区县购买或租赁人才公寓。

    区县人才公寓配置对象为《淄博市人才金融政策37条》(2019年11月21日后)发布后引进的区级以上企事业单位的合格人才。

    四、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在淄博市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合同必须在2019年11月21日之后签订);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在工作场所没有私人住房。

    五、种类及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