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统计局积极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营销型网站的推广方案
栏目:网络营销 发布时间:2024-12-17
2020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受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十三统计检查组对甘肃省统计*、弄虚作假工作开展统计检查。 2021年3月30日,国家统计局向甘肃省反馈统 ... 甘肃省统计局积极推进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
    2020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受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第十三统计检查组对甘肃省统计*、弄虚作假工作开展统计检查。 2021年3月30日,国家统计局向甘肃省反馈统计检查意见,同时向甘肃省统计局反馈统计检查意见。甘肃省统计局认真比对国家统计检查反馈情况和省委、省政府检查整改要求,成立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检查反馈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检查反馈整改领导小组)整改领导小组),成立“甘肃省统计局全国统计检查反馈整改领导小组”,统计局督导甘肃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工作并反馈情况《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责任,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标对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截至6月30日,全国统计督察反映的4个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13个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根据《预防和惩治统计*和舞弊监督条例》的规定,现将甘肃省统计局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1、传达、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决策部署

    (一)纠正“学识差距”问题。省统计局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精神*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条例》将重新动员起来重新排列。全省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计规律和统计数据。条例、中央《意见》、《办法》、《条例》。

    (二)整改“落实缺乏切实措施”问题。省统计局制定发布了《甘肃省统计局统计机构负责人、统计人员预防和惩治统计舞弊责任制规定》。各级统计机构还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度。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省、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已将《统计法》列为必修课程,形成常态化学习机制。

    (三)整治“推动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缺乏真力气”问题。各市州统计局积极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有效解决了统计人员不足的问题。全省各级统计局对辖区内限额以上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全面的专题培训。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的情况

    (四)整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省统计局督促指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全面清理检查未经批准的统计调查项目。临夏州统计局制定了《临夏州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须知及服务流程》,并在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