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东网络文明大会:探讨网络法治建设与典型案例分析,大泽营销推广访问权限
栏目:网络营销 发布时间:2024-12-17
9月21日上午,以“凝聚向善向上力量,培育浓烈淳朴文化”为主题的2023年广东省网络文明大会在广州拉开帷幕。在互联网法治建设论坛上,广州互联网法院一综合审判庭庭长 ... 2023广东网络文明大会:探讨网络法治建设与典型案例分析
    9月21日上午,以“凝聚向善向上力量,培育浓烈淳朴文化”为主题的2023年广东省网络文明大会在广州拉开帷幕。在互联网法治建设论坛上,广州互联网法院一综合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曹宇发布了8个网络文明建设典型案例,涉及编辑软件等互联网热门领域、|直播|和自动化决策。

    案例一:编辑软件格式条款案例:规范APP网络发包行为

    案情基本情况:曲公司经营的某编辑软件为免费软件时,梁某注册成为会员。梁某使用该软件编辑视频后,一家名为趣趣的公司通知他,导出视频时需要支付费用。梁某认为,曲某公司并未在其官网或整个剪辑过程中告知其导出视频的费用,直到导出阶段才告知其,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涉案《用户协议》相关条款规定,曲公司有权选择向用户公告或不公告而直接修改、替换、升级软件、产品或服务内容。该规定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并免除曲。某公司的责任应视为无效。随后请求法院确认上述用户条款无效,曲某公司退还会员费9.9元等。

    法院认为,涉案软件由免费改为部分服务收费,涉及其与用户之间权利义务的重大变化。曲公司有义务以合理的方式及时告知梁某真实、全面的信息,但其收费信息仅在视频阶段弹出,导致梁某无法及时了解其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这侵犯了梁某的知情权。在收费提示界面中,梁虽然获得了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但他已经完成了视频剪辑。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选择付费购买或者放弃编辑结果。事实上,他已经无法做出完全独立的决定了。购买曲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是否侵犯梁某的公平交易权。梁某支付的9.9元可视为其遭受的损失,应当退还。法院判决确认涉案《用户协议》部分无效,曲某公司向梁某退还9.9元。

    案例二:网购优惠券丢失:网络空间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案情基本情况:年近70岁的朱某在网购平台张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智能马桶。店家给朱某送了一张自提券和一个赠送的塑料垃圾桶。购买前,该店客服告知朱某,涉案产品“有一年免费保管期,一年内随时提货时提供免费*安装”。随后,朱某因自身原因无法安装马桶,向某网购平台申请退款。平台支持朱某的退货退款请求。朱某立即将涉案的送货券和礼品通过邮件退还给卖家张某。事后,张某以朱某退回给他的礼品有损坏为由,拒绝接收该快件,而朱某也以退回的商品包装合理为由,拒绝接收退回的快件。这批货物后来丢失了。朱某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退还货款。

    法院认为:张某主张因提货凭证丢失而不应退还货款,实质上是张某因丢失提货凭证而遭受了相当数额的货物损失。首先,该店客服声明“提货时必须经过我们系统验证后方可提货”,表明涉案的送货凭证并非无名送货凭证,且送货丢失凭证不等于货物丢失。其次,涉案的送货券上有条形码、号码等显着标志。作为卖家,张先生应该记录并掌握这一点。涉案合同终止后,张某可以完全注销送货券进行送货,如果送货券失效,第三方主张提货权,不产生任何后果。法院判决:张某退还朱某2889元货款。

    案例3“摇一摇”广告案: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决定权

    案情基本情况:张某是某手机APP用户。走路时,他不小心触发了手机APP上的“摇一摇”广告,进入了第三方购物界面。他想关掉手机上广告的“摇一摇”功能。但手机APP不支持关闭。张认为,某公司未经其许可,在提供“摇一摇”广告时,对其手机中的加速度传感器信息进行处理,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涉案手机APP未提供关闭开屏广告“摇一摇”功能的选项,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家公司提供关闭开屏广告“摇一摇”功能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