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申报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相关事项通知,网站建设方案书范文图片
栏目:网络推广 发布时间:2024-11-08
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条例[2021]11号),以下简称归人学会条例 ... 2023 年度申报建设工程系列职称相关事项通知
    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条例[2021]11号),以下简称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根据柳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办公室》(柳州职称禁[2023]18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2023年申请建设项目高、中、系列的通知与初级职称相关的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符合申请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职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除因机构改革从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退出且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者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外,公务员(含管理单位的人员)根据公务员法)不得申报;

    (二)除按规定办理延期退休手续外,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请;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间的;

    (四)已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因违法违纪受到违纪违法处罚,且仍在处罚影响期内的;

    (五)已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且仍在备案期限内的。

    申请后如出现上述情况,评价结果将不予确认。

    2.评价条件

    (一)申报专业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桂职办[2020]42号)相关规定执行。审核专业以申请系统列出的专业目录为准。

    1、申请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人员,须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定条件的通知》。 《城乡建设业》(桂职办[2022]35号)规定了相应条件。

    2、申请自然资源行业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广西自然资源行业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定条件的通知》的规定壮族自治区》(桂职办[2022]28号)相应条件。

    3、报考交通运输行业初级职称人员,须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交通运输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定条件的通知》

    (桂制办[2021]30号)规定了相应条件。

    (二)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将评价条件中的成绩成绩条件和学业成绩条件合并为结果多选菜单。

    菜单一:满足审核条件中的成绩成绩条件和学业成绩条件。

    菜单二:申报中、初级职称者,符合业绩和学业成绩条件中的两项,视为符合业绩和学业成绩条件;报考副高级职称人员,满足部分但不全部学业成绩条件的,视为符合考核条件。在成绩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其他成绩成绩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满足成绩成绩条件和学业成绩条件。同一性能结果不能重复使用。

    (三)继续对国家部分乡村振兴重点援助县(原自治区挂牌督导县)职称实行“精准考核、精准使用”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监察职称“精准考核、精准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归人社函[2020]153号),我市属于容山区本政策的考核标准和审核办法适用于水县、三江地区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至2023年,全县(含县城和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申报“双向”职称或一般职称,不得同时申报职称。当年同时获得“双定向”职称的人员,颁发标有“定向评价”的职称证书,该证书在全区8个挂牌县内有效,可作为考评依据。预约到专业技术岗位。可聘任乡镇、事业单位现任职务。倾斜政策。调往本地区其他地区的人员,必须取得通用职称后方可任职。

    融水县、三江县选择申报具有“双定向”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县城人员和驻县企事业单位人员)。一是放宽学历和资格要求。申请副高级职称的最低学历可以放宽到大专,申请中级职称的最低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历放宽的,申请中级、副高级职称的,应当分别取得上一级职称。正级职称4年或5年。在八个挂牌督办县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上的,可提前一年申请中级、副高级职称。二是对论文和科研条件没有硬性要求。可以用能反映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专业工作总结、项目、校本培训、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设计方案、项目验收报告、技术创新成果、专利成果等代替。

    (四)例外申请应当符合相应行业的审核要求。特殊条件申请是放宽学历和资格要求,不等于申请无职称或申请更高级别。例外声明不需要事先单独批准。符合例外条件的证明必须在申报系统中提供,经系列专业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审核。

    通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应用专业相关的工程硕士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请工程职称评审时,可以提前每年参加一次相应的职称评审。工程专业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工科专业学位类别的通知》(学位[2018]7号)实施,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专业学位类别有:材料与化学工程(代码0855)、材料与化学工程(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与动力(代码0858)、土木工程等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程与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学(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以及原来的工程学位类别(代码0852)、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三个领域不包括在内。

    (五)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优先申请并参与评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工程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职业资格,可以与相应级别的职称相对应,作为申请高级职称的条件。如果职业资格设置不同级别,则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不分级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申请高级职称。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调入企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超过规定年限2年以上的人员具有与评价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初、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的人员,可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应的职称。人才参与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归人学会章程[2021]12号)。

    (八)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原取得的职称系列不一致,应当调整职称的。在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以根据目前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重新申请相应的职称评审。职称转让应当符合所申请系列(专业)的条件。资格、年限、业绩成绩等可从获得下一级职称的时间开始计算。

    (九)在区外(包括中方驻广西直属单位或外省驻广西单位)取得职称,移居我区后仍从事同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重新确认后,方可申请原系列。以前的专业职称。外地取得职称并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职称重新认定条件。单位核实其原职称真实有效后,可以跨系列或转系申请更高级别的职称。职称的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让分别按照归人学会条例[2021]11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材料的相关要求

    (1) 个人信息。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申请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上传、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和负责。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附件3)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果缺少任何“必备硬件材料”,申请材料将不会提交给评审团。因遗漏、误报或者未将材料放置在指定地点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负责。申报高技能人才和申报乡村振兴重点县(原自治区挂牌督导县)“双向”职称人员应勾选相应选项。

    1. 身份证照片。个人照片须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照片中的人物不得变形。

    2、学历。学历可以通过申请系统中的数据共享获得。若通过系统数据共享无法获取,则需手动填写学历信息,并扫描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档案验证材料、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学信网查询截图到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