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技局印发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实施细则通知,开源网站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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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创业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科规[2022]3号 各区(园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 ... 南京市科技局印发初创科技型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实施细则通知
    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创业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科规[2022]3号

    各区(园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领军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宁委发[2022]号) 1)、根据市委创新办要求,现制定《创业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 年 2 月 28 日

    创业科技企业经济发展贡献奖励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领军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 )第二项第二项“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伟发〔2021〕1号)第二条、第三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区(园区)共同扶持创业科技企业发展,对自盈利年度起三年内为本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

    第三条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发布通知、公告,市税务局负责确认纳税信息,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督检查。江北新区与各区(园区)配合对企业及其纳税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 对初创科技企业发生的租金费用,各区(园区)根​​据企业成长情况给予最高10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三年。具体来说,各区(园区)负责制定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