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2022年度报告相关提示:董监高担责及董事会会议情况,聊城网站营销推广
栏目:网络营销 发布时间:2025-04-04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源自年度报告全文。若要全面知晓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 江苏银行2022年度报告相关提示:董监高担责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源自年度报告全文。若要全面知晓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前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的董事会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的监事会也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样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的董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的监事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法律责任。他们分别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季金松因其他公务安排,授权委托董事胡军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且该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末有普通股总股份数 1,476,966 万股。以此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5.156 元,此股利含税款。合计分配的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761,524 万元。该现金股利占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 30%。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普通股总股份数发生变动,那么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公司会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相应地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此方案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 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一条

    2.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 股本及股东情况

    普通股股东的数量情况表,以及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的数量情况表,还有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知道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其占本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

    3.2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3.3 报告期末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主要业务情况分析

    2022 年末,其资产总额为 29802.95 亿元。与上年末相比,增长了 13.80%。各项存款余额是 16251.47 亿元,相较于上年末,增长了 11.99%。各项贷款余额为 16041.89 亿元,和上年末相比,增长了 14.57%。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达到 705.70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1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3.86 亿元,同比增长 28.90%。报告期末,不良贷款率是 0.94%,比上年末降低了 0.14 个百分点,并且在上市的七年间一直逐年下降。拨备覆盖率为 362.07%,相较于上年末提升了 54.35 个百分点,在上市七年来也是逐年提升的。

    1.1 对公业务

    本行提供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2022 年末,对公存款的余额为 8822 亿元;对公贷款的余额是 8549 亿元,并且相较于上年末增长了 17.74%。

    1.2 零售业务

    本行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与客户相伴成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初心。本行深化“以客为本的智慧零售”建设。本行围绕客户全生命周期展开工作。本行立足“全客群、全渠道、全产品”三大发展要素。本行联接内外部合作伙伴。本行丰富了服务内涵。本行扩展了服务外延。本行拓展了为客户提供个人金融服务的内容。本行不断提升了服务效能。2022 年末的零售 AUM 比上年末增长了 16.57%。

    1.3 金融市场业务

    较上年末增长了 14.80%。

    1.4 金融科技

    本行对金融科技布局极为重视。以五年信息科技战略规划作为引领,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方向。按照“体验、效率、安全”的总要求,持续增加金融科技资金的投入,扩充金融科技人员的队伍。进一步筑牢科技能力建设的基础,促使科技从“系统建设型”转变为“服务运营型”,推动开发从“功能实现型”转变为“客户体验型”,促进科技与业务实现深度融合。

    1.5 子公司

    本行不断提升综合化经营水平。

    2 主营业务分析

    2.1主要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集团的营业收入达到 705.70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10.66%。在这之中,利息净收入为 522.64 亿元,和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14.9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 62.52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 16.53%。同时,营业支出为 378.96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1.43%。其中,业务及管理费为 173.07 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20.96%。母公司股东所享有的净利润达到 253.86 亿元,并且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28.90%。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29803 亿元。与上年末相比,资产总额增长了 13.80%。其中,发放的贷款及垫款为 15562 亿元,相较于上年末增长了 14.50%。衍生及金融投资为 10559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了 14.73%。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为 1426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 7.59%。同业资产为 1184 亿元,比上年末增长了 4.16%。

    向中央银行借款 1867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了 1.80%。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 管理情况及各层级分支机构数量和地区分布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的机构数量为 532 家。这些机构包括总行、17 家一级分行、1 家专营机构以及 513 家支行。其中,有 1 家社区支行和 1 家小微支行。相关情况如下:

    注:专营机构为资金营运中心。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本行在 2022 年度实施了财政部近些年颁布的这些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以及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是财会 [2021] 35 号;它被称为“解释第 15 号”

    -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问题通知为财会 [2022] 13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文号为财会[2022]31 号,通常被简称为“解释第 16 号”

    第二条

    四 财务报告